組織架構圖

業務職掌
職 稱 | 業務職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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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任 | 承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局長之命,綜理所務,並指揮監督所屬員工。 |
秘書 | 承主任之命襄理所務。 |
登記課 | 土地及建築改良物登記、地籍歸戶、地籍統計、登記簿冊保管、謄本核發及地政資訊業務等事項。 |
測量課 | 土地及建築改良物勘查、複丈、地籍圖、建物測量成果圖保管及謄本核發等事項。 |
地價課 | 地價查估、公告土地現值、公告地價、核發地價謄本、地價資料檔釐正及異動管理及便民服務等事項。 |
地用課 | 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事項、土地利用事項、研考、印信、文書、檔案、規費、庶務、出納。 |
人事管理員 | 專任或由高雄市政府人事處派員兼任,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。 |
兼政風 | 協辦政風業務 |
會計員 | 專任或由高雄市政府主計處派員兼任,依法辦理歲計、會計及統計事項。 |
組織規程
- 本所置主任,承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局長之命,綜理所務,並指揮監督所屬員工。
- 本所設下列各課,分別掌理各有關事項:
- 登記課:土地及建築改良物登記、地籍歸戶、地籍統計、登記簿冊保管、謄本核發及地政資訊業務等事項。
- 測量課:土地及建築改良物勘查、複丈、地籍圖、建物測量成果圖保管及謄本核發等事項。
- 地價課:地價查估、公告土地現值、公告地價、核發地價謄本、地價資料檔釐正及異動管理及便民服務等事項。
- 地用課: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事項、土地利用事項、研考、印信、文書、檔案、規費、庶務、出納。
- 本所置秘書、課長、技士、課員、技佐、辦事員及書記。
- 本所置會計員,專任或由高雄市政府主計處派員兼任,依法辦理歲計、會計及統計事項。
- 本所置人事管理員,專任或由高雄市政府人事處派員兼任,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