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土地複丈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或建物測量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(雙面橫式表格)
*申請書請填寫詳細(申請人姓名、統編、聯絡地址、電話或手機、如有代理人也請註明代理人資料)
*填寫聯絡電話時,請註明現場執行人員的手機,方便測量人員聯絡事宜
*申請書可至本所網站下載(下載專區→土地測量→土地複丈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或建物測量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)
2.法院公文影本
3.繳納規費證明文件(郵寄現金、匯票或已電匯收據影本)
匯款方式如下:
(1)匯票抬頭請寫"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大寮地政事務所"
(2)本所匯款帳號:戶 名: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大寮地政事務所
銀 行 別:高雄市大寮區農會(本會)
銀行代號:6190196
銀行帳號:00196160094309
*法院測量案件補繳規費:如以匯款方式繳納及傳真匯款收據後,必須來電告知本所
測量收件人員法院案件名稱及詢問測量收件人員是否收到傳真
4.掛號回郵信封(寄回本所開立收據用)
請將以上資料寄至:
831-127 高雄市大寮區內坑里仁勇路69號
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大寮地政事務所 測量課 吳國順 收
連絡電話:07-7881801轉207 傳真電話:07-787195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