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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辦拍賣流程
第1站
稅捐稽徵處
申報契稅
需備文件:
契稅申報書。
拍定人身分證明文件。
產權移轉證明書正、副本。
拍定人印章。
請洽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處申辦(未取得建物則無須申報)。
第2站
地政事務所
辦理拍賣登記
需備文件:
土地登記申請書
。(連結高雄市政府地政局)
登記清冊(PDF檔)。
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1份。
完稅證明(建物契稅單第1、2聯)。
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明書正、影本各1份。
請洽高雄市任一所地政事務可跨所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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