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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辦土地鑑界流程
第1站
地政事務所
辦理土地鑑界
需備文件:
土地複丈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。
(連結高雄市政府地政局)
委託書。
身分證明文件1份。
其他應提出之證明文件。(權狀或土地登記謄本)
申請方式: 臨櫃或
網路申辦
(連結地政司線上申辦系統)
繳費方式:臨櫃或ATM繳費及郵政國內普通匯票或支票
計費方式:依土地複丈費及建築改良物測量費標準
處理期限:15天
簡化書證項目:
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能以電腦處理達成查詢者,得免提出。
免附土地所有權狀影本。
網路ATM線上繳費
。(連結地政司線上繳費系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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