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正「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應記 載事項第6點、第11點規定
- 上版日期 113-07-10
內容
「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應記載事項第6點、第11點規定,業經內政部113年7月8日台內地字第1130263933號公告修正,如需修正規定,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(網址:https://gazette.nat.gov.tw/egFront)下
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