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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大寮地政事務所

  • 大寮地政事務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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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織架構與業務職掌

組織架構
職稱 業務職掌
主任 承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局長之命,綜理所務,並指揮監督所屬員工。
秘書 承主任之命襄理所務
登記課 土地及建築改良物登記、地籍歸戶、地籍統計、登記簿冊保管、謄本核發及地政資訊業務等事項。
測量課 土地及建築改良物勘查、複丈、地籍圖、建物測量成果圖保管及謄本核發等事項。
地價課 地價查估、公告土地現值、公告地價、核發地價謄本、地價資料檔釐正及異動管理及便民服務等事項。
地用課 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事項、土地利用事項、研考、印信、文書、檔案、規費、庶務、出納。
人事管理員 專任或由高雄市政府人事處派員兼任,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。
兼政風 協辦政風業務
會計員 專任或由高雄市政府主計處派員兼任,依法辦理歲計、會計及統計事項。
組織規程
本所置主任,承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局長之命,綜理所務,並指揮監督所屬員工。
本所設下列各課,分別掌理各有關事項:
一、登記課:土地及建築改良物登記、地籍歸戶、地籍統計、登記簿冊保管、謄本核發及地政資訊業務等事項。
二、測量課:土地及建築改良物勘查、複丈、地籍圖、建物測量成果圖保管及謄本核發等事項。
三、地價課:地價查估、公告土地現值、公告地價、核發地價謄本、地價資料檔釐正及異動管理及便民服務等事項。
四、地用課: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事項、土地利用事項、研考、印信、文書、檔案、規費、庶務、出納。
本所置秘書、課長、技士、課員、技佐、辦事員及書記。
本所置會計員,專任或由高雄市政府主計處派員兼任,依法辦理歲計、會計及統計事項。
本所置人事管理員,專任或由高雄市政府人事處派員兼任,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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