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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大寮地政事務所

  • 大寮地政事務所
  • 電子產權憑證系統(另開新視窗)
  • 線上聲明宣導(開新視窗)(另開新視窗)

法院測量案件通信申請應附文件

法院測量案件通信申請應附文件
1.土地複丈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或建物測量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(雙面橫式表格)
 *申請書請填寫詳細(申請人姓名、統編、聯絡地址、電話或手機、如有代理人也請註明代理人資料)
 *填寫聯絡電話時,請註明現場執行人員的手機,方便測量人員聯絡事宜
 *申請書可至本所網站下載(下載專區→土地測量→土地複丈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或建物測量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)
2.法院公文影本
3.繳納規費證明文件(郵寄現金、匯票或已電匯收據影本)
 匯款方式如下:
 (1)匯票抬頭請寫"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大寮地政事務所"
 (2)本所匯款帳號:戶  名: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大寮地政事務所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銀 行 別:高雄市大寮區農會(本會)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銀行代號:6190196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銀行帳號:00196160094309
 *法院測量案件補繳規費:如以匯款方式繳納及傳真匯款收據後,必須來電告知本所
    測量收件人員法院案件名稱及詢問測量收件人員是否收到傳真
4.掛號回郵信封(寄回本所開立收據用)


請將以上資料寄至:
831-127 高雄市大寮區內坑里仁勇路69號
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大寮地政事務所 測量課陳建文先生 收
連絡電話:07-7881801轉220 傳真電話:07-78719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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